目录
- 78 第17章 似乎把事情想简单了
- 79 第18章 无心插柳
- 80 第19章 我不知道什么才算大事
- 81 第20章 淘宝上线
- 82 第21章 初创平台永恒的痛:先有店还是先有客
- 83 第22章 跟着XX混,三天饿九顿
- 84 第23章 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
- 85 第24章 你这是非法打折
- 86 第25章 顾辙,你就等着当被告吧!
- 87 第26章 天不生我顾辙,阴谋道万古如长夜
- 88 第27章 反向假冒第一案(《商标法》修法前的不算)
- 89 第28章 干一行灭一行
- 90 第29章 学校求你别退学
- 91 第30章 小鱼小虾没有筹码
- 92 第31章 余波都是海啸级别的
- 93 第32章 胜利者的朋友数不清
- 94 第33章 搞搞清楚到底谁投谁
- 95 第34章 不管比什么都是碾压
- 96 第35章 当日说法的威力
- 97 第36章 掏钱总是那么令人痛苦
- 98 第37章 先赚个一千万,我说的是美元
- 99 第38章 几百万美元怎么花还用请示我吗,不知道我正忙着选课吗
- 100 第39章 一盘为了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大棋
- 101 第40章 一切为了石墨烯(五千字大章)
- 102 第41章 因为你单身,所以你加班
- 103 第42章 三百五十万买个不用低头弯腰
- 104 第43章 小学数学还用你来教
- 105 第44章 既然不承担风险,就别指望收益率
- 106 第45章 你可以对我顾辙没信心,但你不能对科学没信心
- 107 第46章 对手终于想到该打价格战了
- 108 第47章 哥不陪你玩了
- 109 第48章 扮猪吃虎的时间窗口不多了
- 110 第49章 小庙难容大神
- 111 第50章 跟着我才有机会一起释放生产力
- 112 第51章 升官发财请往他处,贪生怕死莫入此门
- 113 第52章 处于成败叠加态的顾辙
- 114 第53章 都是他们自找的
- 115 第54章 顾老板什么都好,就是太直男
- 116 第55章 码农:连夜实现顾总需求
- 117 第56章 让真相飞一会儿
- 118 第57章 形势逆转
- 119 第58章 哭也算时间哦
- 120 第59章 新开一坑
- 121 第60章 哥布的局,你们看不懂是正常的
- 122 第61章 没人能完全懂顾辙
- 123 第62章 格局小了
- 124 第63章 怎么还没人来侵权啊
- 125 第64章 一年翻倍和一年翻十倍
- 126 第65章 极限烧脑
- 127 第66章 2004年的第一场雪
- 128 第67章 早点想明白多好呢,挣扎只会让人更痛苦
- 129 第68章 这逻辑水平连入门级码农都不如
- 130 第69章 不花成本阴死人,才算真本事
- 131 第70章 图穷匕见
- 132 第71章 舔狗不得HOUSE
- 133 第72章 我不是来跟大家讨价还价的,我只是通知你们
- 134 第73章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 135 第74章 一人得道,仙及鸡犬
- 136 第75章 狂飙到尾灯都看不见了
- 137 第76章 像您这么高风亮节不爱听拍马屁的人,世上又能有多少
- 138 第77章 天才总有很多莫名其妙的坚持
- 139 第78章 入学斯坦福
- 140 第79章 管他什么获奖者,先搅黄就对了
- 141 第80章 马老板哪有我洒脱
- 142 第81章 只能帮你到这一步了
- 143 第82章 先赚他几个亿,再拿个诺贝尔
- 144 第83章 如爱因斯坦故事
- 145 第84章 大结局
- 146 完本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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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反向假冒第一案(《商标法》修法前的不算)
第27章 反向假冒第一案(《商标法》修法前的不算)
顾辙可以神速应诉,但是被顾辙告了的人,就不会那么主动地送上门了,所以,必须有人去踹一下他们,让他们麻溜一点儿。
第二天一早,魔都浦东,一家小型眼镜公司、莱曼眼镜的总经理办公室内,刚上班不久,电话就响了。
总经理徐长坤拿起电话,对面就毫不客气地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莱曼眼镜徐总是吧?我顾辙。听海昌的人告我,说我给了你们专利使用授权、允许你们贴牌卖我生产的眼镜——工商已经来过了吧?”
徐长坤当然是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毕竟在海昌起诉顾辙之前,海昌方面就已经来取证过了,让魔都这边的工商把涉嫌卖假货的莱曼眼镜涉案库存暂时封存了。
上星期刚刚被工商照顾过的企业,此刻自然还处在惊弓之鸟的余波中。也就省了顾辙很多口舌。
徐长坤连对方身份都还没确认,语气上就先矮了一截,直接就选择了道歉:
“顾总,我们也是冤枉,我们又不知道您和海昌的专利授权是怎么签的,连是不是排他授权都不知道。我们就是进了你的货、自己换个包装倒卖一下。专利法也没规定买别人有专利的货不能转卖吧?我们碍到您什么事儿了?”
顾辙:“你们是没侵犯我的专利权,但你侵犯了我的商标权了,我现在就是提前通知你一声——我已经在方舟市中院起诉你了,希望你们应诉的时候麻溜一点,收到传票当天就给我答辩。
你这个案子跟海昌告我的案子还是关联诉讼,我不希望在你这儿拖太久。你要是配合一点,我会让你少赔一点。
你要是跟我拖时间,就别怪我上猛料证据、证明你的侵权行为对我的品牌价值造成的损失有多大!你应该有数,这种商标、品牌侵权的案子,如果我作为起诉方,想把商誉损失描述得少一点,是完全做得到的。”
徐长坤一脸懵逼:“又关商标法什么事了?不是在谈专利么?我们又没仿冒你的商标品牌,我们是按自己的品牌在销售的啊,都没用你的商标何来侵权?”
徐长坤有此一说,倒也不能怪他法盲——实在是2003年,国内这一块确实没什么先例。
当时绝大多数企业家的概念里,商标侵权都是冒用别人的商标才侵权,极少有人意识到“不用别人的商标在特定情况下也能构成侵权”。
顾辙听他电话里这么懵逼,就知道这是个很不正规的小公司、法务上绝对野路子、不堪一击。
他也懒得多废话,撂下一句最后通牒:
“还要我给你普法么?我只说一遍,自己去翻商标法第52条第4款,然后收到传票的时候,好好掂量掂量我的话。伏法态度好的话,我不图财。”
徐长坤立刻心下雪亮,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顾辙哪里是指望他莱曼眼镜这种小鱼小虾、真赔得出多少“对天元商标品牌权益侵权的损失”,还不是要表个态、认了这个事实?
再说了,顾辙要是真敢在索赔金额上下狠手,他在淘宝上那些镜片还打不打算卖了?
顾辙只是没跟他们这些小厂串谋而已,但他自己心里清楚得很,大批量进他货的人就是去倒卖的!
顾辙只是证据链做得好,能假装不知道来堵住海昌的嘴!最多就是海昌通报工商管理部门、逮到一个卖假货的就查封一个仓库、然后顾辙不得已出来装模作样起诉一下对方侵权他品牌。
要是海昌没抓住现行的话,顾辙估计都懒得搭理。
这是一幕极为奇葩的奇景:被侵权了品牌的直接受害人,对自己的受害毫不在意。反而是买了受害人专利授权的买家,急得不得了。
徐长坤当然知道这时候要怎么选择,反正顾辙已经对他挺不错了,而海昌跟他却是深仇大恨、亲自带着工商来查封他库存。
那肯定要完美配合顾辙做局抗辩海昌!谁敌谁友一目了然。
想明白这一切后,徐长坤又有些恍惚失神,忽然觉得自己怎么这么贱:“怎么回事?明明是顾辙要我赔他钱,我内心却对他的通风报信感恩戴德、还帮着他去对付海昌?”
那种感觉,竟比欧陆风云里主动甘当大明的狗都更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了。
被他告了的人,都要跪着求着赔他钱,赔完钱还要心悦诚服继续帮他做事,简直是自带干粮都不足以形容。
顾辙这些盘外提前枪,旁人当然不会知道。
但是,顾辙这一切操作的结果,却是很快扎扎实实从莱曼眼镜的应诉效率上体现了出来。
仅仅三天之后,这周五的一大早,莱曼眼镜方面就回复了方舟市中院下发的顾辙起诉他们一案的传票、提交了答辩状。
民事三庭的刘庭长和潘筱婷得到消息时,也是大吃一惊,再次震惊于顾辙的能量——要知道,海昌起诉顾辙是周一刚发生的事儿,顾辙周二一早主动上门堵门收传票、交答辩状、另案起诉第三方,堪称创纪录了。
但中院给莱曼方面寄传票,却是走的正常流程,哪怕周二发出的加急件,至少也要周四下班才能到魔都了。
当时国内的快递系统还是比较孱弱迟钝的,全靠ems,哪怕是才相距不到两百公里的城市,投递好几天都是正常的,两天已经超快。
这就说明,莱曼眼镜是最快周四下班接到传票、连夜加班委托律师事务所、写答辩状、然后送来
送来的流程,甚至都不是走的快递,而是让律所的人当天坐车从魔都亲自赶来方舟市、当面提交,否则也不可能星期五就送到。
又一个被告抢着来被告的奇葩案例,就这么活生生发生了!
简直把法院的人给整不会了。
好在法院方面,对这个案子本来就很重视,知道顾辙诉莱曼的案子审结后、海昌诉顾辙的案子才能有结论,所以安排日程时也尽量积极。
因为莱曼方面委托了两个魔都锦城律师事务所的普通律师,当面拿着全部委托书和授权证明来提交的答辩状,倒是方便了法院方面主动垂询他们意见。
本来法院按说要留足15天给他们搜集证据、然后再安排庭前证据交换。现在就改为直接询问双方,看他们需要多少准备时间、如果双方都不用麻烦,那也可以缩短这些流程。
于是乎,莱曼眼镜委托的律师非常上道,表示下周一就可以交换证据,他们在拿到起诉书之后,连夜就准备好了证据,不需要更多时间。
最后,法院方面就约了星期一交换证据。
到了星期一后,一切流程也很顺利,
交换完之后,法院方面又主动问双方能不能接受尽快开庭,双方也都接受了,于是就当天商讨了合议庭的组成、并当天告知等在现场的双方、周四正式开庭。
(注:民事诉讼法第139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所以这个3天是不能节省的,有法律强制规定的最短期限,周一交换完证据最快周四才能审。这段时间也是为了便于想要旁听的人提前准备,为了社会的监督,不能搞突击审理。)
起诉1天,应诉3天(含快递时间),证据交换1天,开庭提前通知3天估计能创造史上最快司法流程纪录了。
方舟市中院的提前三天通知开庭,果然没有白费。
周一通知下发的时候,不仅是发给当事人,也是要发布在法院的官网上的、公布后续的审理计划。
顾辙这个案子,关注到的人还不少,毕竟这是华夏2c电商平台第一案,牵涉到的商标、专利权益纠葛也非常多,很多细节点还很有代表性,都是国内第一次。
所以无论是法律界的专业人士,还是电商、科技界的大佬,都很关心。
周四一早,刘庭长和潘筱婷,还有另一位姓汪的审判员、加上书记员秦暖,就开始为这个案子做准备了,这仨审判员都是本案的合议庭成员。
然而,他们很快就发现,审判工作的准备还是不够充分。
开庭时间是定在早上9点,一般上午第一庭都是9点,而工作人员8点刚来上班,就发现今天等着旁听民三庭首案的社会人员非常之多。
03年还没有提前网上预约的系统,不能取号,只能是到现场预约。法院当然要保证所有公民听取公开审判的合法权益,但人太多旁听席实在坐不下,那也是没办法的。
刘庭长执掌知识产权庭多年,还真没见过这么专业的案子有这么多人关注,他只好临时去请示龚院长。
一番礼貌地敲门、自陈来意后,刘庭长谦卑地说:“院长,能不能今天给我们民三庭临时借一下院里最大的审判室?今天早上第一台的案子,旁听的人太多了。”
龚院长是个上了年纪的老者,对这些新兴商业、技术领域的法务也不是很专长,便有些不解:
“坐不下就坐不下,公开审判肯定是要保证的,但也没规定坐满了还要乱放社会闲杂人员进来的。你们怎么不先做个领号筛选?”
刘庭长:“筛选了,但是知名企业家、本市重点扶持企业高管、国内法学界知名专家教授哪怕只把这些人放进来,还是坐不下。
刚才在旁听申请领号的人里,我已经看到阿狸巴巴总裁马先生及其夫人、淘宝网总经理孙宇先生及其夫人、还有几个重量级高管。
还有黄易网络科技的丁总裁、魔都的米资企业依视路、合资企业海昌眼镜,好多公司的负责人亲自来旁听了。
还有北大法学院知识产权系的张副主任,国政知识产权系的郭主任国内五大法学院的教授就来了三十多个。
您有所不知,今天这个案子,有可能是2001年我国修订商标法后,第一个进入司法实践的‘反向假冒侵权案’,学界都盯着呢。就等着判下来,立刻往教科书上写、填补商标法第52条第4款此前在国内一例引用案例都没有的尴尬现状。”
“这么重要那就把大审判室给民事三庭用吧。”
第二天一早,魔都浦东,一家小型眼镜公司、莱曼眼镜的总经理办公室内,刚上班不久,电话就响了。
总经理徐长坤拿起电话,对面就毫不客气地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莱曼眼镜徐总是吧?我顾辙。听海昌的人告我,说我给了你们专利使用授权、允许你们贴牌卖我生产的眼镜——工商已经来过了吧?”
徐长坤当然是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毕竟在海昌起诉顾辙之前,海昌方面就已经来取证过了,让魔都这边的工商把涉嫌卖假货的莱曼眼镜涉案库存暂时封存了。
上星期刚刚被工商照顾过的企业,此刻自然还处在惊弓之鸟的余波中。也就省了顾辙很多口舌。
徐长坤连对方身份都还没确认,语气上就先矮了一截,直接就选择了道歉:
“顾总,我们也是冤枉,我们又不知道您和海昌的专利授权是怎么签的,连是不是排他授权都不知道。我们就是进了你的货、自己换个包装倒卖一下。专利法也没规定买别人有专利的货不能转卖吧?我们碍到您什么事儿了?”
顾辙:“你们是没侵犯我的专利权,但你侵犯了我的商标权了,我现在就是提前通知你一声——我已经在方舟市中院起诉你了,希望你们应诉的时候麻溜一点,收到传票当天就给我答辩。
你这个案子跟海昌告我的案子还是关联诉讼,我不希望在你这儿拖太久。你要是配合一点,我会让你少赔一点。
你要是跟我拖时间,就别怪我上猛料证据、证明你的侵权行为对我的品牌价值造成的损失有多大!你应该有数,这种商标、品牌侵权的案子,如果我作为起诉方,想把商誉损失描述得少一点,是完全做得到的。”
徐长坤一脸懵逼:“又关商标法什么事了?不是在谈专利么?我们又没仿冒你的商标品牌,我们是按自己的品牌在销售的啊,都没用你的商标何来侵权?”
徐长坤有此一说,倒也不能怪他法盲——实在是2003年,国内这一块确实没什么先例。
当时绝大多数企业家的概念里,商标侵权都是冒用别人的商标才侵权,极少有人意识到“不用别人的商标在特定情况下也能构成侵权”。
顾辙听他电话里这么懵逼,就知道这是个很不正规的小公司、法务上绝对野路子、不堪一击。
他也懒得多废话,撂下一句最后通牒:
“还要我给你普法么?我只说一遍,自己去翻商标法第52条第4款,然后收到传票的时候,好好掂量掂量我的话。伏法态度好的话,我不图财。”
徐长坤立刻心下雪亮,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顾辙哪里是指望他莱曼眼镜这种小鱼小虾、真赔得出多少“对天元商标品牌权益侵权的损失”,还不是要表个态、认了这个事实?
再说了,顾辙要是真敢在索赔金额上下狠手,他在淘宝上那些镜片还打不打算卖了?
顾辙只是没跟他们这些小厂串谋而已,但他自己心里清楚得很,大批量进他货的人就是去倒卖的!
顾辙只是证据链做得好,能假装不知道来堵住海昌的嘴!最多就是海昌通报工商管理部门、逮到一个卖假货的就查封一个仓库、然后顾辙不得已出来装模作样起诉一下对方侵权他品牌。
要是海昌没抓住现行的话,顾辙估计都懒得搭理。
这是一幕极为奇葩的奇景:被侵权了品牌的直接受害人,对自己的受害毫不在意。反而是买了受害人专利授权的买家,急得不得了。
徐长坤当然知道这时候要怎么选择,反正顾辙已经对他挺不错了,而海昌跟他却是深仇大恨、亲自带着工商来查封他库存。
那肯定要完美配合顾辙做局抗辩海昌!谁敌谁友一目了然。
想明白这一切后,徐长坤又有些恍惚失神,忽然觉得自己怎么这么贱:“怎么回事?明明是顾辙要我赔他钱,我内心却对他的通风报信感恩戴德、还帮着他去对付海昌?”
那种感觉,竟比欧陆风云里主动甘当大明的狗都更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了。
被他告了的人,都要跪着求着赔他钱,赔完钱还要心悦诚服继续帮他做事,简直是自带干粮都不足以形容。
顾辙这些盘外提前枪,旁人当然不会知道。
但是,顾辙这一切操作的结果,却是很快扎扎实实从莱曼眼镜的应诉效率上体现了出来。
仅仅三天之后,这周五的一大早,莱曼眼镜方面就回复了方舟市中院下发的顾辙起诉他们一案的传票、提交了答辩状。
民事三庭的刘庭长和潘筱婷得到消息时,也是大吃一惊,再次震惊于顾辙的能量——要知道,海昌起诉顾辙是周一刚发生的事儿,顾辙周二一早主动上门堵门收传票、交答辩状、另案起诉第三方,堪称创纪录了。
但中院给莱曼方面寄传票,却是走的正常流程,哪怕周二发出的加急件,至少也要周四下班才能到魔都了。
当时国内的快递系统还是比较孱弱迟钝的,全靠ems,哪怕是才相距不到两百公里的城市,投递好几天都是正常的,两天已经超快。
这就说明,莱曼眼镜是最快周四下班接到传票、连夜加班委托律师事务所、写答辩状、然后送来
送来的流程,甚至都不是走的快递,而是让律所的人当天坐车从魔都亲自赶来方舟市、当面提交,否则也不可能星期五就送到。
又一个被告抢着来被告的奇葩案例,就这么活生生发生了!
简直把法院的人给整不会了。
好在法院方面,对这个案子本来就很重视,知道顾辙诉莱曼的案子审结后、海昌诉顾辙的案子才能有结论,所以安排日程时也尽量积极。
因为莱曼方面委托了两个魔都锦城律师事务所的普通律师,当面拿着全部委托书和授权证明来提交的答辩状,倒是方便了法院方面主动垂询他们意见。
本来法院按说要留足15天给他们搜集证据、然后再安排庭前证据交换。现在就改为直接询问双方,看他们需要多少准备时间、如果双方都不用麻烦,那也可以缩短这些流程。
于是乎,莱曼眼镜委托的律师非常上道,表示下周一就可以交换证据,他们在拿到起诉书之后,连夜就准备好了证据,不需要更多时间。
最后,法院方面就约了星期一交换证据。
到了星期一后,一切流程也很顺利,
交换完之后,法院方面又主动问双方能不能接受尽快开庭,双方也都接受了,于是就当天商讨了合议庭的组成、并当天告知等在现场的双方、周四正式开庭。
(注:民事诉讼法第139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所以这个3天是不能节省的,有法律强制规定的最短期限,周一交换完证据最快周四才能审。这段时间也是为了便于想要旁听的人提前准备,为了社会的监督,不能搞突击审理。)
起诉1天,应诉3天(含快递时间),证据交换1天,开庭提前通知3天估计能创造史上最快司法流程纪录了。
方舟市中院的提前三天通知开庭,果然没有白费。
周一通知下发的时候,不仅是发给当事人,也是要发布在法院的官网上的、公布后续的审理计划。
顾辙这个案子,关注到的人还不少,毕竟这是华夏2c电商平台第一案,牵涉到的商标、专利权益纠葛也非常多,很多细节点还很有代表性,都是国内第一次。
所以无论是法律界的专业人士,还是电商、科技界的大佬,都很关心。
周四一早,刘庭长和潘筱婷,还有另一位姓汪的审判员、加上书记员秦暖,就开始为这个案子做准备了,这仨审判员都是本案的合议庭成员。
然而,他们很快就发现,审判工作的准备还是不够充分。
开庭时间是定在早上9点,一般上午第一庭都是9点,而工作人员8点刚来上班,就发现今天等着旁听民三庭首案的社会人员非常之多。
03年还没有提前网上预约的系统,不能取号,只能是到现场预约。法院当然要保证所有公民听取公开审判的合法权益,但人太多旁听席实在坐不下,那也是没办法的。
刘庭长执掌知识产权庭多年,还真没见过这么专业的案子有这么多人关注,他只好临时去请示龚院长。
一番礼貌地敲门、自陈来意后,刘庭长谦卑地说:“院长,能不能今天给我们民三庭临时借一下院里最大的审判室?今天早上第一台的案子,旁听的人太多了。”
龚院长是个上了年纪的老者,对这些新兴商业、技术领域的法务也不是很专长,便有些不解:
“坐不下就坐不下,公开审判肯定是要保证的,但也没规定坐满了还要乱放社会闲杂人员进来的。你们怎么不先做个领号筛选?”
刘庭长:“筛选了,但是知名企业家、本市重点扶持企业高管、国内法学界知名专家教授哪怕只把这些人放进来,还是坐不下。
刚才在旁听申请领号的人里,我已经看到阿狸巴巴总裁马先生及其夫人、淘宝网总经理孙宇先生及其夫人、还有几个重量级高管。
还有黄易网络科技的丁总裁、魔都的米资企业依视路、合资企业海昌眼镜,好多公司的负责人亲自来旁听了。
还有北大法学院知识产权系的张副主任,国政知识产权系的郭主任国内五大法学院的教授就来了三十多个。
您有所不知,今天这个案子,有可能是2001年我国修订商标法后,第一个进入司法实践的‘反向假冒侵权案’,学界都盯着呢。就等着判下来,立刻往教科书上写、填补商标法第52条第4款此前在国内一例引用案例都没有的尴尬现状。”
“这么重要那就把大审判室给民事三庭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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