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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觉得队里的气氛实在是有点怪,沉闷地仿佛空气都凝结了一般。虽然说这话不好,但是我还是觉得马克一个人的悲伤其实算不上什么毁天灭地的事情。
唯心来说,所有的悲伤最后都会过去,没有什么伤疤是不能够愈合的。说句老生常谈的话,医治心病的最好良药就是时间。就人类自我的保护机制,大脑也会自己努力忘去。
于是我去找马克好好地谈了谈,他的反应很冷淡,一个人低着头沉默着。我也知道这种事情是急不来的,所以也就没有再管他。
两天之后,大概就能进入芮尔典的国界。失恋这种事,其实要忘记很简单。只要倒头美美睡一觉,第二天把自己弄得精神帅气点,找一个美丽温柔的姑娘,谈一段新的恋情。
反正每个国家我们都要去一遍,我就不相信全国的美女还没有一个琼来得有吸引力?
即便如此,马克已经像一个死人般跟在队伍里3天了,整整3天没有说过一句话。
幸好我们已经进入芮尔典了,接下来会有一大堆的麻烦事等我来处理,终于能够避免每天感受马克犹如冰窖般的怨念了。
我不得不费一点唇舌来谈一谈芮尔典,因为这实在是个有趣的国家,并且我之后的游记里也会多多提到这里。如果说起芮尔典,人们脑海中的第一印象是这里赫赫有名,威风横扫整个卡拉迪亚的芮尔典重骑兵。这已经成了一个既定的概念,芮尔典的重骑兵,犹如我们提到罗多克就会想到最杰出的罗多克神弩手,想到维吉亚就会赞叹维神的箭术,惊讶于库吉特的骑射游牧兵拥有大陆最快的速度,连风也难以企及。那么,芮尔典的特色就是他们的骑兵了。这也是芮尔典傲视众国的资本。
相信我,朋友们。当你真正遇到了一个骑兵的时候,你才会理解到他们的恐怖。你会惊恐地发现自己永远追逐不到他们的脚步,你可以判断他们下一步会从哪里冲撞而来,却只能一味地躲避,因为你无法抵挡马儿跑到极速时产生的巨大能量。全副武装的重骑士就如同一座会时刻移动的大山,他的威胁随时可能降临到你的头上,你无法触碰哪怕一点他们的力量,并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被结果生命。你无法将刀剑挥向他们,无法抵挡他们刁钻的攻击。因为他们用的是纯粹的强大力量,一力降十会。
这样恐怖的骑兵,在不幸被斩断马腿后,还能够爬起来继续战斗。上马是重骑兵,下马是重步兵,这种近乎无赖的打法,只能使人无语和恐惧。而这个大陆最出色的骑兵就在这里,芮尔典!
好了,我似乎话有点多,但是芮尔典确实是个魅力十足的国家。
我更喜欢的是这里的建筑风格,作为生活在大陆中央的王者国,就连他们的生活方式都异常霸气。无论看几次,就算是压根不懂艺术的俗人也能够感受到芮尔典每一个建筑里一种透射出来的恢弘大气,那是一种王者的气势,不得不说对于十分喜欢领导职务的我来说,芮尔典的建筑风格与我异常对口。虽然我很喜欢的是这里一种精英乃至是贵族的气质,但是果然我还是更喜欢肃静严明的纪律,嗯,芮尔典的纪律性也........
“嘿嘿嘿,您收下放我们走吧。”城门口的嬷嬷茶嬉皮笑脸地一脸“我懂规矩”地将一袋第纳尔塞到守城门士兵队长的手里。队长一脸正派地瞪了嬷嬷茶一眼,然后很自然地将第纳尔收束在腰间。然后一挥手,“走吧,我检查过了,没事。”
好吧,算我刚才什么都没说。
在贿赂了卫队队长以后,我们这群带着刀械,怎么看都像是极具威胁的黑社会性质民间武装组织被轻而易举地放了进去。然而刚刚还兴高采烈地走在队伍最前的嬷嬷茶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来着,悔恨的一拍脑门,嘴里嘟囔着:“该死忘记这里......玛德给多了”
“怎么了?”我凑上前去。
“老大,我忘记这里的货币度量不一样了,刚刚多给那龟孙子了钱。”嬷嬷茶一脸苦大仇深又尴尬地说道。
“算了吧,你现在去也没用了,还是找个人打探一下,找个落脚的去处吧。”我无奈地说道。
“放心,这是我的老本行!”嬷嬷茶高兴地大叫一声,就钻进了如潮水般的人群中去了。
“好了,相信嬷嬷茶那家伙很快就能打探清楚这里的消息了,那么大家跟着马尼德去找个宽敞的地方休整,其余的人跟我来。”前面那些话自然是说给我那些新招的佣兵说得,而后面的话怎么对威金斯之类的老干部的话。
你说我要和他们去干吗?废话,新到一个城市就必须到“佣兵的天堂”去一趟,这是常识吧?
诶,你那是什么地方?那当然是........酒馆啦!
于是我们这帮中世纪的热血男人就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泡吧”行动。
虽然在外人的眼里我们这些佣兵总是没事就去酒馆喝酒,似乎每个人都是天生的酒鬼,但是只有我认为,酒馆就是为了佣兵而生的,并且“泡吧”也算是工作的一种啊!什么,你不信?那么回想一下,我们到此为止所有的事件,不是大部分都是在酒馆里触发的嘛!
没错,这一次也......
“嘿!给我酒混蛋!给我酒..........你信不信我能砍掉你的脑袋,快给我酒。”酒馆里一桌,已经喝得烂醉的酒鬼一下子把酒桌掀翻,还骂骂咧咧地耍起了酒疯。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烂醉如泥的酒鬼,那么酒馆里的众人也之后笑话一下他跌跌撞撞的步伐,然后轻松把他架到后面,泼一盆冷水,顺带嘲笑他一下。可是,他居然真的一把抓起了刀。
一刀劈开挡在面前的木桌,酒鬼握着大刀,一下靠在柜台上,粗鲁地叫骂:“法克,快去给我拿酒来!”
“是。”已经被吓得两腿发软的酒保和老板从吓傻的状态中微微恢复,一刻也不敢耽误地到里面去抱了最好的酒过来。“咕咚咚”酒鬼一把抓起酒瓶不停地灌酒,因为太过着急的原因,不少的酒直接从他的嘴角两边流了出来,而他却任由这些好酒白白地浪费到了地上。
我微微的摇了摇头,看着酒馆里不断有慌张的逃出去的普通顾客和因为胆小,却又有点逞能不愿离开而将武器紧握在手里的佣兵。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酒鬼应该是在军营里待过的,但是按理说他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还能跑出来喝酒,那就是退役或者是逃兵,并且看他熟练的身手和凶恶的眼神,和那些享受安逸尸位素餐的人不同,这个人肯定是从尸山血海中磨砺着活下命来的,气势上就压倒了那些酒馆里好面子而留下的年轻佣兵们。这么流氓的做派,明明是没有完全醉了,却逞着三分酒意和对自己身手的自信,想吃“霸王餐”吗?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兵痞。
而看老板躲到一边的角落根本不敢出来的紧张,估计他也是很少遇到这样的情形,所以不知所措了吧,那么也就是说这个酒馆并没有应对这种恶棍雇佣打手了。那么真正能制服那家伙的,也就是酒馆里真正经历过腥风血雨的“实力派”了。然而处理事件不是推理秀,必须要有人站出来制止那家伙。啊,兴奋起来了,就让我会会那个不可一世的家伙吧。
虽然我确实是这样想的,但是似乎是被手脚更快的人给抢先了。
一把刀横在那个兵痞的面前,那是一把白色刀柄,宽刃大刀,如果真要说大概是有两个手臂并在一起那么宽。而厚重的黑铁打造的剑身也给人十分沉重和压迫的感觉,摸上去肯定很有质感吧?有趣的是,这样的大刀刀柄却不是黑色,而是朴素的白色,但是刀柄却是螺旋式的,给人粗厚的力量感。能够用这么硬派大刀的家伙,想必也是十分硬派的家伙吧?
这么想着,我将目光上移,看到了这把剑主人的背影。一个高大宽厚的背脊,朴素低调的劲装却有着大山般的压力,黑色的皮肤接近黑炭的颜色,果然是个硬派的家伙,想必那家伙的正脸和人品也如他的背影和大刀一样硬派!
思索间,那个硬派的家伙走到了酒鬼的面前,酒鬼看都没看一刀向他劈来,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他一刀轻松砍飞了那人手中的刀,然后一刀砍在酒鬼的膝盖上,虽然用的是刀背,我还是清楚地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然后硬派的家伙又攥紧了大的夸张的拳头,一拳轰在那人脸上,酒鬼的牙齿一下被打碎几颗,从嘴里混合着新鲜的血液和唾沫飞了出去。酒鬼的嘴角也破了,被硬派大汉攥住肩膀的他动弹不得,导致血液和唾沫喷到了自己的脸上,看起来很是不堪。然后,硬派大汉就像拎小鸡一般,轻松将醉鬼丢垃圾般扔到了储物室,老板赶紧上了锁,并不住地感谢他,而他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将大刀插回了背后的刀鞘,就一言不发的离开了。
我敬佩地看了那人背影的最后一眼,付完酒钱以后,也很快离开了酒馆。虽然很想对那硬派大汉抛出招揽的橄榄枝,但是我清楚的明白,就凭我现在这个队伍的规格,那样的人才去哪里都会比来我这里的好,况且刚刚看那家伙的硬派风格,十分的沉默寡言,如果现在这样在双方从没说过一句话的情况下贸然提出要求对方加入的请求,十有八九是会被拒绝的。虽然如此,但这并不妨害我幻想让那样实力超强的家伙加入我们的目标。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呢,到时候我的威名要在大陆的每一个角落宣扬,而我的手下也将会是像那样实力超群的高手云集!
刚出酒馆,无聊地在周围逛了一下,嬷嬷茶终于探查完,回到了队伍中。
“好消息啊!好消息,老大!”嬷嬷茶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兴奋地冲了过来。
“如果是特产大减价之类的无聊信息你应该去找马尼德,如果是哪里发生械斗你应该去告诉威金斯。”我对兴冲冲跑来的嬷嬷茶开了个玩笑。
“不是不是,可比这类的事情要重要的多了!”嬷嬷茶完全没有在意我的玩笑,继续说了下去,“是国王马上就要出征了,据说要和库吉特亲自打一仗。”
“那又有什么的,如果国王要走的话,战场上我们能见到他的几率不是更小了吗?这不是什么好消息啊。”我疑惑地向嬷嬷茶看去。
“所以说就是啊,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抢在哈劳斯国王(芮尔典国王)出发之前见上他一面的话,事情不就发展得很顺利嘛!”嬷嬷茶兴奋大叫。
“好是好,可是......”本来,在来之前我就做好了要呆在这里一周,进行无数冗杂的程序才能见到国王,现在确实是个减少时间的好机会,“但是如果我们被当成敌人怎么办,或者我们根本无法穿过士兵的阻拦,连国王都看不见?”
“没问题的,我都打探过了,哈劳斯国王要在出发之前振奋士气,所以离开边疆前只会慢行军。如果你早一点守在道路旁,不带武器,独自一人的话,说是他国的使者,有十分紧急的文件的话,无论怎么说哈劳斯国王还是会见你一面的吧!”
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个好主意。然而在那种情况下我很怀疑哈劳斯到底听不听的进去,他满脑子肯定都是怎么灭掉库吉特。一想到在以重骑兵著称的斯瓦迪亚和以快速移动的骑射手而闻名的库吉特之间即将爆发一场大战,连我都觉得热血沸腾。不过……斯瓦迪亚刚刚和罗多克打完仗现在又打库吉特……我有点明白为什么在别的国家哈劳斯被称为“战术天才,战略白痴”了。有这样的国王天天举着大旗打仗,不知道下属作何感想。他们的内心大概是崩溃的吧。
我扭头问麽麽茶:“哈劳斯国王什么时候走?”
麽麽茶挠了挠头:“呃,这个嘛,其实他们现在已经在城外准备出发了。”
唯心来说,所有的悲伤最后都会过去,没有什么伤疤是不能够愈合的。说句老生常谈的话,医治心病的最好良药就是时间。就人类自我的保护机制,大脑也会自己努力忘去。
于是我去找马克好好地谈了谈,他的反应很冷淡,一个人低着头沉默着。我也知道这种事情是急不来的,所以也就没有再管他。
两天之后,大概就能进入芮尔典的国界。失恋这种事,其实要忘记很简单。只要倒头美美睡一觉,第二天把自己弄得精神帅气点,找一个美丽温柔的姑娘,谈一段新的恋情。
反正每个国家我们都要去一遍,我就不相信全国的美女还没有一个琼来得有吸引力?
即便如此,马克已经像一个死人般跟在队伍里3天了,整整3天没有说过一句话。
幸好我们已经进入芮尔典了,接下来会有一大堆的麻烦事等我来处理,终于能够避免每天感受马克犹如冰窖般的怨念了。
我不得不费一点唇舌来谈一谈芮尔典,因为这实在是个有趣的国家,并且我之后的游记里也会多多提到这里。如果说起芮尔典,人们脑海中的第一印象是这里赫赫有名,威风横扫整个卡拉迪亚的芮尔典重骑兵。这已经成了一个既定的概念,芮尔典的重骑兵,犹如我们提到罗多克就会想到最杰出的罗多克神弩手,想到维吉亚就会赞叹维神的箭术,惊讶于库吉特的骑射游牧兵拥有大陆最快的速度,连风也难以企及。那么,芮尔典的特色就是他们的骑兵了。这也是芮尔典傲视众国的资本。
相信我,朋友们。当你真正遇到了一个骑兵的时候,你才会理解到他们的恐怖。你会惊恐地发现自己永远追逐不到他们的脚步,你可以判断他们下一步会从哪里冲撞而来,却只能一味地躲避,因为你无法抵挡马儿跑到极速时产生的巨大能量。全副武装的重骑士就如同一座会时刻移动的大山,他的威胁随时可能降临到你的头上,你无法触碰哪怕一点他们的力量,并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被结果生命。你无法将刀剑挥向他们,无法抵挡他们刁钻的攻击。因为他们用的是纯粹的强大力量,一力降十会。
这样恐怖的骑兵,在不幸被斩断马腿后,还能够爬起来继续战斗。上马是重骑兵,下马是重步兵,这种近乎无赖的打法,只能使人无语和恐惧。而这个大陆最出色的骑兵就在这里,芮尔典!
好了,我似乎话有点多,但是芮尔典确实是个魅力十足的国家。
我更喜欢的是这里的建筑风格,作为生活在大陆中央的王者国,就连他们的生活方式都异常霸气。无论看几次,就算是压根不懂艺术的俗人也能够感受到芮尔典每一个建筑里一种透射出来的恢弘大气,那是一种王者的气势,不得不说对于十分喜欢领导职务的我来说,芮尔典的建筑风格与我异常对口。虽然我很喜欢的是这里一种精英乃至是贵族的气质,但是果然我还是更喜欢肃静严明的纪律,嗯,芮尔典的纪律性也........
“嘿嘿嘿,您收下放我们走吧。”城门口的嬷嬷茶嬉皮笑脸地一脸“我懂规矩”地将一袋第纳尔塞到守城门士兵队长的手里。队长一脸正派地瞪了嬷嬷茶一眼,然后很自然地将第纳尔收束在腰间。然后一挥手,“走吧,我检查过了,没事。”
好吧,算我刚才什么都没说。
在贿赂了卫队队长以后,我们这群带着刀械,怎么看都像是极具威胁的黑社会性质民间武装组织被轻而易举地放了进去。然而刚刚还兴高采烈地走在队伍最前的嬷嬷茶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来着,悔恨的一拍脑门,嘴里嘟囔着:“该死忘记这里......玛德给多了”
“怎么了?”我凑上前去。
“老大,我忘记这里的货币度量不一样了,刚刚多给那龟孙子了钱。”嬷嬷茶一脸苦大仇深又尴尬地说道。
“算了吧,你现在去也没用了,还是找个人打探一下,找个落脚的去处吧。”我无奈地说道。
“放心,这是我的老本行!”嬷嬷茶高兴地大叫一声,就钻进了如潮水般的人群中去了。
“好了,相信嬷嬷茶那家伙很快就能打探清楚这里的消息了,那么大家跟着马尼德去找个宽敞的地方休整,其余的人跟我来。”前面那些话自然是说给我那些新招的佣兵说得,而后面的话怎么对威金斯之类的老干部的话。
你说我要和他们去干吗?废话,新到一个城市就必须到“佣兵的天堂”去一趟,这是常识吧?
诶,你那是什么地方?那当然是........酒馆啦!
于是我们这帮中世纪的热血男人就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泡吧”行动。
虽然在外人的眼里我们这些佣兵总是没事就去酒馆喝酒,似乎每个人都是天生的酒鬼,但是只有我认为,酒馆就是为了佣兵而生的,并且“泡吧”也算是工作的一种啊!什么,你不信?那么回想一下,我们到此为止所有的事件,不是大部分都是在酒馆里触发的嘛!
没错,这一次也......
“嘿!给我酒混蛋!给我酒..........你信不信我能砍掉你的脑袋,快给我酒。”酒馆里一桌,已经喝得烂醉的酒鬼一下子把酒桌掀翻,还骂骂咧咧地耍起了酒疯。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烂醉如泥的酒鬼,那么酒馆里的众人也之后笑话一下他跌跌撞撞的步伐,然后轻松把他架到后面,泼一盆冷水,顺带嘲笑他一下。可是,他居然真的一把抓起了刀。
一刀劈开挡在面前的木桌,酒鬼握着大刀,一下靠在柜台上,粗鲁地叫骂:“法克,快去给我拿酒来!”
“是。”已经被吓得两腿发软的酒保和老板从吓傻的状态中微微恢复,一刻也不敢耽误地到里面去抱了最好的酒过来。“咕咚咚”酒鬼一把抓起酒瓶不停地灌酒,因为太过着急的原因,不少的酒直接从他的嘴角两边流了出来,而他却任由这些好酒白白地浪费到了地上。
我微微的摇了摇头,看着酒馆里不断有慌张的逃出去的普通顾客和因为胆小,却又有点逞能不愿离开而将武器紧握在手里的佣兵。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酒鬼应该是在军营里待过的,但是按理说他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还能跑出来喝酒,那就是退役或者是逃兵,并且看他熟练的身手和凶恶的眼神,和那些享受安逸尸位素餐的人不同,这个人肯定是从尸山血海中磨砺着活下命来的,气势上就压倒了那些酒馆里好面子而留下的年轻佣兵们。这么流氓的做派,明明是没有完全醉了,却逞着三分酒意和对自己身手的自信,想吃“霸王餐”吗?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兵痞。
而看老板躲到一边的角落根本不敢出来的紧张,估计他也是很少遇到这样的情形,所以不知所措了吧,那么也就是说这个酒馆并没有应对这种恶棍雇佣打手了。那么真正能制服那家伙的,也就是酒馆里真正经历过腥风血雨的“实力派”了。然而处理事件不是推理秀,必须要有人站出来制止那家伙。啊,兴奋起来了,就让我会会那个不可一世的家伙吧。
虽然我确实是这样想的,但是似乎是被手脚更快的人给抢先了。
一把刀横在那个兵痞的面前,那是一把白色刀柄,宽刃大刀,如果真要说大概是有两个手臂并在一起那么宽。而厚重的黑铁打造的剑身也给人十分沉重和压迫的感觉,摸上去肯定很有质感吧?有趣的是,这样的大刀刀柄却不是黑色,而是朴素的白色,但是刀柄却是螺旋式的,给人粗厚的力量感。能够用这么硬派大刀的家伙,想必也是十分硬派的家伙吧?
这么想着,我将目光上移,看到了这把剑主人的背影。一个高大宽厚的背脊,朴素低调的劲装却有着大山般的压力,黑色的皮肤接近黑炭的颜色,果然是个硬派的家伙,想必那家伙的正脸和人品也如他的背影和大刀一样硬派!
思索间,那个硬派的家伙走到了酒鬼的面前,酒鬼看都没看一刀向他劈来,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他一刀轻松砍飞了那人手中的刀,然后一刀砍在酒鬼的膝盖上,虽然用的是刀背,我还是清楚地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然后硬派的家伙又攥紧了大的夸张的拳头,一拳轰在那人脸上,酒鬼的牙齿一下被打碎几颗,从嘴里混合着新鲜的血液和唾沫飞了出去。酒鬼的嘴角也破了,被硬派大汉攥住肩膀的他动弹不得,导致血液和唾沫喷到了自己的脸上,看起来很是不堪。然后,硬派大汉就像拎小鸡一般,轻松将醉鬼丢垃圾般扔到了储物室,老板赶紧上了锁,并不住地感谢他,而他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将大刀插回了背后的刀鞘,就一言不发的离开了。
我敬佩地看了那人背影的最后一眼,付完酒钱以后,也很快离开了酒馆。虽然很想对那硬派大汉抛出招揽的橄榄枝,但是我清楚的明白,就凭我现在这个队伍的规格,那样的人才去哪里都会比来我这里的好,况且刚刚看那家伙的硬派风格,十分的沉默寡言,如果现在这样在双方从没说过一句话的情况下贸然提出要求对方加入的请求,十有八九是会被拒绝的。虽然如此,但这并不妨害我幻想让那样实力超强的家伙加入我们的目标。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呢,到时候我的威名要在大陆的每一个角落宣扬,而我的手下也将会是像那样实力超群的高手云集!
刚出酒馆,无聊地在周围逛了一下,嬷嬷茶终于探查完,回到了队伍中。
“好消息啊!好消息,老大!”嬷嬷茶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兴奋地冲了过来。
“如果是特产大减价之类的无聊信息你应该去找马尼德,如果是哪里发生械斗你应该去告诉威金斯。”我对兴冲冲跑来的嬷嬷茶开了个玩笑。
“不是不是,可比这类的事情要重要的多了!”嬷嬷茶完全没有在意我的玩笑,继续说了下去,“是国王马上就要出征了,据说要和库吉特亲自打一仗。”
“那又有什么的,如果国王要走的话,战场上我们能见到他的几率不是更小了吗?这不是什么好消息啊。”我疑惑地向嬷嬷茶看去。
“所以说就是啊,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抢在哈劳斯国王(芮尔典国王)出发之前见上他一面的话,事情不就发展得很顺利嘛!”嬷嬷茶兴奋大叫。
“好是好,可是......”本来,在来之前我就做好了要呆在这里一周,进行无数冗杂的程序才能见到国王,现在确实是个减少时间的好机会,“但是如果我们被当成敌人怎么办,或者我们根本无法穿过士兵的阻拦,连国王都看不见?”
“没问题的,我都打探过了,哈劳斯国王要在出发之前振奋士气,所以离开边疆前只会慢行军。如果你早一点守在道路旁,不带武器,独自一人的话,说是他国的使者,有十分紧急的文件的话,无论怎么说哈劳斯国王还是会见你一面的吧!”
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个好主意。然而在那种情况下我很怀疑哈劳斯到底听不听的进去,他满脑子肯定都是怎么灭掉库吉特。一想到在以重骑兵著称的斯瓦迪亚和以快速移动的骑射手而闻名的库吉特之间即将爆发一场大战,连我都觉得热血沸腾。不过……斯瓦迪亚刚刚和罗多克打完仗现在又打库吉特……我有点明白为什么在别的国家哈劳斯被称为“战术天才,战略白痴”了。有这样的国王天天举着大旗打仗,不知道下属作何感想。他们的内心大概是崩溃的吧。
我扭头问麽麽茶:“哈劳斯国王什么时候走?”
麽麽茶挠了挠头:“呃,这个嘛,其实他们现在已经在城外准备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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