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696 第1778章 竟然有人在研究水火之力
- 1697 第1779章 格致院视察——惊讶的张学熙
- 1698 第1780章 格致院视察——对张学熙的赏赐
- 1699 第1781章 格致院视察——激动的文垣与谈论引力
- 1700 第1782章 格致院视察——万有引力定律
- 1701 第1783章 格致院视察——为女儿高兴与长相
- 1702 第1784章 工业时代——捣毁机器运动
- 1703 第1785章 工业时代——工人的待遇
- 1704 第1786章 工业时代——文垣的意见
- 1705 第1787章 工业时代——工会
- 1706 第1788章 工业时代——法典
- 1707 第1789章 工业时代——文垣的争论与差事
- 1708 第1790章 工业时代——富裕人口做什么
- 1709 第1791章 再次设立市舶司与另外两件事
- 1710 第1792章 敏儿的选择
- 1711 第1793章 选定张学熙
- 1712 第1794章 姐弟感情与插曲
- 1713 第1795章 文垣的太子妃
- 1714 第1796章 又有进展
- 1715 第1797章 强调科学的重要与倒数第二次改革
- 1716 第1798章 蒸汽机车与再观察
- 1717 第1799章 文垣的北巡
- 1718 第1800章 护卫统领与拜见朱榑
- 1719 第1801章 天下佛教大会
- 1720 第1802章 宗教婚礼与留亲
- 1721 第1803章 沿着二十年前的道路——汉洲局势
- 1722 第1804章 沿着二十年前的道路——作为晚辈
- 1723 第1805章 沿着二十年前的道路——印度的用处
- 1724 第1806章 沿着二十年前的道路——贤彩
- 1725 第1807章 沿着二十年前的道路——推恩西南
- 1726 第1808章 沿着二十年前的道路——天津市舶司与山海关往事
- 1727 第1809章 沿着二十年前的道路——关东
- 1728 第1810章 沿着二十年前的道路——大事需要三代人
- 1729 第1811章 新的轨道列车
- 1730 第1812章 与商人共天下?
- 1731 第1813章 统治阶级
- 1732 第1814章 东方的资本主义
- 1733 第1815章 最后的嘱托
- 1734 第1816章 大结局(上)
- 1735 第1817章 大结局
- 1736 后记
- 1737 番外1:四百年后的世界
- 1738 番外2:允熥的疑惑
- 1739 番外3:分封制的变化
- 1740 番外4:分封制的变化二
- 1741 番外5:分封制的变化三
- 1742 番外6:体育课的重要性
- 1743 番外7:帝国最黑暗的年代
- 1744 番外8:曾经十分悲惨的
- 1745 番外10:挑刺的报纸
- 1746 番外11:帝国政治制度——缩水的皇帝与养老的议会
- 1747 番外12:政府、政党与辩论
- 1748 番外13:大辩论上
- 1749 番外14:大辩论下
- 1750 番外17:新来的朝鲜同学
- 1751 番外18:一分两半的拂菻
- 1752 番外19:奇怪的问话
- 1753 番外20:祭拜长陵
- 1754 番外21:祭祀与许愿
- 1755 番外22:女朋友与警察
- 1756 番外23:我说了真话你也不会相信的
- 1757 番外24:开始新的生活
- 1758 新书《大唐的旗帜》已发
- 1759 为本书中的不当言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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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8章 工业时代——法典
第1788章 工业时代——法典
允熥继续说道:“至于缫丝工场和纺织工场的机工都是女人,做不到码头工人打压单个工人、工会难有用处之事,为父觉得你想的差了。女人同样可以阻拦其他女人上工,又不是阻拦男人。现下愿意做机工的女人不多,难道工场还敢将她们都开除了不成?只要有人组织,工会也能起到用处。”
说完这话,允熥看了一眼文垣,见文垣没有要出言的意思,继续说道:“第四,就是修改《大明律》。用修改这个词其实并不十分恰当,做法是将原本只有一本的《大明律》分成三部分,分别为《刑律》、《民律》和《商律》。《刑律》内容为惩处犯罪行为之条令,至于何为犯罪,则是指犯十恶不赦之罪、杀人、伤人、偷盗、强抢等事。不过,若是偷盗,且偷盗的金钱财货不多,可不认为是犯罪,不归《刑律》处置。具体何种做法算作犯罪,何种不算犯罪,《刑律》中会有确切条文。”
“《民律》则是处置犯罪外的民间纠纷之律令,百姓所遇到的绝大多数事情都是遵循《民律》判处。刑民两分后,民间不涉及犯罪之纠纷,不再判处刑罚,亦即不再处以打板子、珈号示众、流放等处罚,仅需赔偿金钱财货。至于《商律》,则是专门规定商户做生意所遵循之律令,以及商户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如何判处。”
说到他对苏州民变之事最后这条处置:将《大明律》一分为三的时候,允熥心里其实是很激动的。刑民不分是华夏古代法制的一个重要问题。一直到近代之前,民间纠纷都会判处刑罚,根据后世保存最完好、相关资料最多的《大清律例》规定,负债不偿者,“五两以上违三月笞一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四十。五十两以上违三月笞二十,……百两以上违三月笞五十,……并追本利给主”。《唐律》也有规定:“诸负债违契不偿,一匹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匹加二等,百匹又加三等,各令备偿”。
这样的做法当然很好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但对于债务人来说就是噩梦了。二十板子就能打死一个人,就算衙役动手的时候不照死打,也是几天下不了床。在古代一个壮劳力每个月都有几天不能干活,这样持续几个月,就是家破的下场,对社会稳定是不利的。当然,允熥之所以要刑民两分,除了维护社会稳定,更重要的原因是这会影响工商的发展。为了促进商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正好借着这个时机刑民两分。
至于《商律》,当允熥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脑海中想起的是拿破仑的话语:‘我真正的光荣不在于打赢了四十多场战役,滑铁卢的失败会抹去人们对这些胜利的记忆;但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它将永垂不朽。’
允熥制定的《商律》当然不会有这么伟大,因为他要适应现在大明的商业发展程度与社会氛围,但作为代替《法国商法典》成为世界第一部专门商法的法典,也必定会永垂史册,后世不管哪国人,只要是研究法制史、商业史的人都要研究《商律》。
“爹,您可还有其他处置?”允熥正想着,文垣出言问道。
“父亲没有其他处置了。”允熥回过神来,说道。
“既然如此,儿子要出言询问了。”文垣说道:“首先,是鼓励工匠转型成为工场主或机工。机工就不必提了,儿子主要是对促使他们成为工场主有些疑惑。父亲说让他们合股开设小工场,从钱庄借钱购买机器和原料,但是如何避免他们被重利盘剥?刚实行时上上下下都有人盯着,钱庄或许不敢违背朝廷的命令,但过些日子就未必了。”
“另外,就算他们都合股开设小工场,或者都要做机工,也有人新建工场能接受这么多机工,但工场生产的效率远在一家一户工匠之上,绸缎、布匹的产量必定大增,增加的这么多绸缎和布匹,都卖给谁?如何能够卖得出去?这是儿子的头一个问题。”
“儿子的第二个问题,是有关工会的。儿子当然觉得工会很好,对工匠有用处,但如何将其组织起来?难道是在朝廷中专门设立一个衙门,指导各行当设立工会?儿子觉得这样做未必好。但不这样做,想要成立工会将十分缓慢。”
“儿子的第三个问题,是关于将《大明律》一分为三,分别设立《刑律》、《民律》与《商律》的。刑民两分后,欠债之人不会再被打板子流放,能够避免百姓破家,有些好处;但若是某一家手里有钱,但就是欠债不还怎么处置?现下可以打板子甚至流放,他们害怕官府不敢不还;若是不能打板子了,如何处置?”
“另外,单独设立《商律》,儿子觉得没有必要。《商律》条文不会多,完全可以归入《民律》中,不必单独设立。”
“以上是儿子的疑惑,还请父亲解惑。”文垣道。
“不错。”允熥又先称赞儿子几句。除了最后一个将《商律》归入《民律》的问题外,其他问题都很要紧,他本就想着若是文垣不问也要解释,现在他也想到这几个问题问了出来,表明文垣的想法和他越来越接近了。
说完这话,允熥看了一眼文垣,见文垣没有要出言的意思,继续说道:“第四,就是修改《大明律》。用修改这个词其实并不十分恰当,做法是将原本只有一本的《大明律》分成三部分,分别为《刑律》、《民律》和《商律》。《刑律》内容为惩处犯罪行为之条令,至于何为犯罪,则是指犯十恶不赦之罪、杀人、伤人、偷盗、强抢等事。不过,若是偷盗,且偷盗的金钱财货不多,可不认为是犯罪,不归《刑律》处置。具体何种做法算作犯罪,何种不算犯罪,《刑律》中会有确切条文。”
“《民律》则是处置犯罪外的民间纠纷之律令,百姓所遇到的绝大多数事情都是遵循《民律》判处。刑民两分后,民间不涉及犯罪之纠纷,不再判处刑罚,亦即不再处以打板子、珈号示众、流放等处罚,仅需赔偿金钱财货。至于《商律》,则是专门规定商户做生意所遵循之律令,以及商户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如何判处。”
说到他对苏州民变之事最后这条处置:将《大明律》一分为三的时候,允熥心里其实是很激动的。刑民不分是华夏古代法制的一个重要问题。一直到近代之前,民间纠纷都会判处刑罚,根据后世保存最完好、相关资料最多的《大清律例》规定,负债不偿者,“五两以上违三月笞一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四十。五十两以上违三月笞二十,……百两以上违三月笞五十,……并追本利给主”。《唐律》也有规定:“诸负债违契不偿,一匹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匹加二等,百匹又加三等,各令备偿”。
这样的做法当然很好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但对于债务人来说就是噩梦了。二十板子就能打死一个人,就算衙役动手的时候不照死打,也是几天下不了床。在古代一个壮劳力每个月都有几天不能干活,这样持续几个月,就是家破的下场,对社会稳定是不利的。当然,允熥之所以要刑民两分,除了维护社会稳定,更重要的原因是这会影响工商的发展。为了促进商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正好借着这个时机刑民两分。
至于《商律》,当允熥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脑海中想起的是拿破仑的话语:‘我真正的光荣不在于打赢了四十多场战役,滑铁卢的失败会抹去人们对这些胜利的记忆;但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它将永垂不朽。’
允熥制定的《商律》当然不会有这么伟大,因为他要适应现在大明的商业发展程度与社会氛围,但作为代替《法国商法典》成为世界第一部专门商法的法典,也必定会永垂史册,后世不管哪国人,只要是研究法制史、商业史的人都要研究《商律》。
“爹,您可还有其他处置?”允熥正想着,文垣出言问道。
“父亲没有其他处置了。”允熥回过神来,说道。
“既然如此,儿子要出言询问了。”文垣说道:“首先,是鼓励工匠转型成为工场主或机工。机工就不必提了,儿子主要是对促使他们成为工场主有些疑惑。父亲说让他们合股开设小工场,从钱庄借钱购买机器和原料,但是如何避免他们被重利盘剥?刚实行时上上下下都有人盯着,钱庄或许不敢违背朝廷的命令,但过些日子就未必了。”
“另外,就算他们都合股开设小工场,或者都要做机工,也有人新建工场能接受这么多机工,但工场生产的效率远在一家一户工匠之上,绸缎、布匹的产量必定大增,增加的这么多绸缎和布匹,都卖给谁?如何能够卖得出去?这是儿子的头一个问题。”
“儿子的第二个问题,是有关工会的。儿子当然觉得工会很好,对工匠有用处,但如何将其组织起来?难道是在朝廷中专门设立一个衙门,指导各行当设立工会?儿子觉得这样做未必好。但不这样做,想要成立工会将十分缓慢。”
“儿子的第三个问题,是关于将《大明律》一分为三,分别设立《刑律》、《民律》与《商律》的。刑民两分后,欠债之人不会再被打板子流放,能够避免百姓破家,有些好处;但若是某一家手里有钱,但就是欠债不还怎么处置?现下可以打板子甚至流放,他们害怕官府不敢不还;若是不能打板子了,如何处置?”
“另外,单独设立《商律》,儿子觉得没有必要。《商律》条文不会多,完全可以归入《民律》中,不必单独设立。”
“以上是儿子的疑惑,还请父亲解惑。”文垣道。
“不错。”允熥又先称赞儿子几句。除了最后一个将《商律》归入《民律》的问题外,其他问题都很要紧,他本就想着若是文垣不问也要解释,现在他也想到这几个问题问了出来,表明文垣的想法和他越来越接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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